日前,经安庆市纪委监委指定,太湖县纪委监委对望江县公安局特(巡)警大队原大队长(二级警长)陈立新 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。
经查,陈立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;违反廉洁纪律,违规投资入股、向管理服务对象放贷获取大额利息 ;违反群众纪律,长期和涉黑涉恶犯罪集团的组织者、领导者社交圈相互关联,利益相互交织 ;违反生活纪律;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,为他人谋取利益,收受他人财物,数额巨大,涉嫌受贿犯罪。
陈立新身为党员干部、人民警察,知法犯法、道德败坏,充当黑恶势力“关系网” ,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,十九大后仍不知止,性质严重,应予严肃处理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望江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望江县委批准,决定给予陈立新开除党籍处分 ;由望江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 ;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所涉财物随案移送。